丹江口市移民产业园EPC建设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招标编号:HBDJ-202011FJ-014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丹江口市移民产业园EPC建设项目1标段(项目名称)HBDJ-202011FJ-014001001(招标编号)丹江口市移民产业园EPC建设项目1标段(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疑问1、对于P4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中企业荣誉评分中,请问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颁发的安全标准示范单位荣誉证书是否给与认可,请明示;2.对于P4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中主要人员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是否为高级工程师3.企业荣誉中,投标人近五年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项名称是:勘察类别的奖项和设计类别的奖项分开也可,还是必须是名称为“勘察设计奖”名称一起才符合,请明示。
答:(1)商务评审中企业荣誉评分中,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颁发的安全标准示范单位荣誉证书不认可;(2)商务评审中主要人员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是高级工程师;(3)投标人近五年勘察设计项目获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项名称是指勘察类别的奖项和设计类别的奖项分开。
疑问2、招标文件里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7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业绩即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开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其中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开工证明或竣工证明”必须都要有吗?
答: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开工证明三者同时具备”或“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三者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