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
编号: 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丹江口城区、浪河、官山河水质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丹江口城区、浪河、官山河水质提升项目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修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a、b设计资质。a、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b、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2)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市政排水工程包括:市政污水(雨水)管网工程、城市管廊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完成过一项投资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业绩,且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修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a、b设计资质。a、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b、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涉及该项目资质条件修改内容的,作上述同样修改。
四、关于本项目报价的相关澄清:
(1)投标函中“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填写本项目建安工程报价费率,按数字填写,例如95%填写为0.95。
(2)价格清单中要求报投标汇总价的位置,需同时填写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
五、丹江口城区、浪河、官山河水质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一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2年05月10日 09时00分”修改为“2022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