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污分流改造工程(EPC)(HBDW-202110QG-01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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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W-202110QG-01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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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污分流改造工程(EPC)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109-420922-04-01-4004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悟县黄麦岭 建设规模:包括17个雨水池的修建,总容积约25000方;全厂生活污水管网,二次水管网以及雨水沟、给、排水等。 其他: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套的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责任期的修复工作(EPC总承包模式)。 其他: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套的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责任期的修复工作(EPC总承包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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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套的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责任期的修复工作(EPC总承包模式)。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 合同估算价:4576.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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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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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4)近五年(2016年 10月至2021年10 月 ),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同时承担过工程投资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计项目和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人员要求:
①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提供无不良行为及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②拟派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④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近期三个月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岀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1)-(6)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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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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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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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质量标准:合格。其中: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并通过备案。质量的评定以国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采购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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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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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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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