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房县北城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厂区道路 (项目名称)已由房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房发改基 [2017]1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房县北城工业园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面积13516.64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总投资268.12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5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年 04 月 03 日至2018 年 04 月0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4 日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hbbidcloud.com)、
房县政府网(http://www.cnfx.gov.cn/xzdh/zfbm/ggzijyglj/)(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房县人和路恒通新天地6楼
联系人:孙路明
电 话:155869312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 址:房县东城门路228号(园丁一区院内三楼)
联系人:汪婷婷
电 话:0719-3221402 180713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