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重点山洪沟盘峪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1808SL-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重点山洪沟盘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水利复{2018}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房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4815m,新建护滩挡墙579m,新建护脚挡墙加生态护坡3063m,原挡墙加高660m,新建下河台阶10处,新建穿堤涵管6处。项目建设地点为房县军店镇。总投资约为820万元。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盘峪河中心桩号0+000~0+915河道清淤、新建护滩挡墙、新建护脚挡墙加生态护坡等。投资额约为268.84万元;
第二标段:盘峪河中心桩号0+915~1+729河道清淤、新建护滩挡墙、新建护脚挡墙加生态护坡等。投资额约为274.59万元;
第三标段:盘峪河中心桩号1+729~4+815河道清淤、新建护滩挡墙、新建护脚挡墙加生态护坡等。投资额约为273.81万元。
2.3 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两项及以上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4)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6)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5、2016、2017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仅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即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制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年 8 月 11 日至 2018 年 8 月 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hbbidcloud.com)、
房县政府网(http://www.cnfx.gov.cn/xzdh/zfbm/ggzijyglj/)(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部
联系人:赵治军
电 话:0719-322427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联系人:谈兵
电 话:18771092753
日 期:2018年8月10日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