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万峪河乡班河高标农田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房县万峪河乡班河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房发改审批【2018】65号文和房农发字〔2018〕10号文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资金投资计划由湖北省财政厅以鄂财发发〔2017〕7号文下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房县万峪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2.1房县万峪河乡班河高标农田计划建设规模为0.46万亩、一个灌区、二个灌片,分水利、农业、其它工作等措施。主要修建灌排渠系工程、渠系建筑物、沟道治理、田间道路等。
2.2建设地点:房县万峪河乡小坪村、栗子坪村。
2.3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投资额约5369727.71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3.4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5、2016、2017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8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9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同一投标人只可参加本批次(房县白鹤镇、尹吉甫镇、大木厂镇、万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批次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hbbidcloud.com)、房县政府网(http://www.cnfx.gov.cn/xzdh/zfbm/ggzijyglj/)(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房县万峪河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房县万峪河乡旱田村二组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0号
邮 编:442100 邮 编:442000
联 系 人:张 炜 联 系 人:郑 重
电 话:18007287886 电 话:18671664529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