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6房县梅花山大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G346房县梅花山大桥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己由 关于十堰市2017年囯省干线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鄂路养【2017】20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部省补助投资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房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十堰市房县
2.2项目概况:梅花山1号桥、2号桥老桥位于G346(原襄关线S305)房县境内K198处,建设于上个世纪60年代:
1号桥桥梁全长:46m,单孔最大跨径30m,桥下净空18m,桥梁全宽9.2m,结构形式为板拱,荷载标准为汽车-15级,经评定,该桥目前状况为:四类(主拱圈、桥台四类);
2号桥桥梁全长:127.7m,跨径组合:10+91+10m,单孔最大跨径91米,桥下净空30m,桥梁全宽8.0m,结构形式为双曲拱,荷载标准为汽车-15级,经评定,该桥目前状况为:五类(拱上结构为五类,影响结构安全)。
2.3计划工期:约6个月
2.4建设规模:1号桥桥梁全长:46m,2号桥桥梁全长:127.7m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近三年内独立完成过二级公路及以上单座桥梁长度为100m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现场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和房县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房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大唐人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23号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536号1栋3-1
邮 编: 442000 邮 编: 442000
联 系 人: 代女士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719-3224579 电 话: 18772816742
传 真: 传 真: 0719-84945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54930528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