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FX-202008QG-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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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FX-202008QG-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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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房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0]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红塔镇古桥村、五龙村、邓营村、况营村、谢湾村、朱湾村。 建设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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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通过建设单位审核及第三方审查;②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及配合业主工程报规报建;③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调试、人员培训及一年运营;④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⑤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⑦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⑧工程建设其他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9-24 合同估算价:2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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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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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保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整治或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年、2018、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为帮助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湖北省建筑业平稳运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期满延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62号)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顺延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106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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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8月28日至2020年09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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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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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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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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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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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