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晓阳小学建设第二标段综合楼和体育馆建设项目对信誉要求和履约保证金收取内容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房县晓阳小学建设第二标段综合楼和体育馆建设项目,作出如下澄清:
1、原公告中信誉要求第⑤条第三点及招标文件附件中信誉要求第6条第三点“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没有因出借、挂靠资质造成围标、串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骗取中标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处理(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的”,修改为“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没有因出借、挂靠资质造成围标、串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骗取中标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处理且在处罚或处理期内的(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提交”修改为“不提交”。
湖北东升政府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