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体育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房县体育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须是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且明确确定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组人员须来自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以及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
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一并更正,其他部分不变。
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