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县红塔镇潮汪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第(2)条原“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1年5月)”澄清修改为“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
2、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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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