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重要河流城市河段水生态修复(一期)部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省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房县重要河流城市河段水生态修复(一期)部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不提交”,金额修改为“零元”,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