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县梅花山至五台乡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8+277)招标文件》的第1次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现对《房县梅花山至五台乡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8+277)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1、本项目因在招标文件自动生成时,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的资格审查标准自动生成不完整。现作澄清为: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的资格审查内容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资格审查内容一致,并同时对信誉最低要求中第7条“具备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A级企业守法诚信等级(提供查询结果)”修改为“投标人需是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的企业守法诚信等级必须为A级企业(提供查询结果)”。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特此说明!
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