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团结路(梅园大道-原种场1#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HBGA-202106SZ-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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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2106SZ-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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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团结路(梅园大道-原种场1#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县人民政府投资发展中心以公发改审批[2021]33号;公发改审批[2021]48号;公建文[2021]53号;公投复[202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斗湖堤镇梅园大道南侧,东起环城路,西至团结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546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安全设施、涵洞、雨水、污水、照明等工程。 其他: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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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公安县团结路(梅园大道-原种场1#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例如协助招标人相关报审)。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7-30 合同估算价:2953.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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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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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为工程设计最高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有效的,且未处于暂扣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24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包含EPC工程总承包中设计部分);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项目合同主要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同主要页的扫描件须包含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或其他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或项目总投资额)在24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包含EPC工程总承包中施工部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项目合同主要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同主要页的扫描件须包含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或其他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6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需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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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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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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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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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栏(网址:http://www.gongan.gov.cn/jzgax/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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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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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