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柳梓河畔·新璟苑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安县柳梓河畔·新璟苑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GA-202107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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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2107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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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柳梓河畔·新璟苑小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国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国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公安县杨家厂镇柳梓河路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62.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3819.46平方米(其中包括泵房水池210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220.3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922.84平方米,总户数800户。主要建设内容:高层住宅楼、其他配套用房,幼儿园、泵房水池,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燃气等设施。项目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745 个,停车场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0 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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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供货、调试及检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和质量保修等涉及到的一揽子工作。具体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8-11 合同估算价:2203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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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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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为工程设计最高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中设计部分;(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EPC工程总承包中施工部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6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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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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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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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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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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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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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