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城郊小森林绿化工程EPC总承包(HBGA-201906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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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1906Q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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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城郊小森林绿化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19】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公安县夹竹园镇前进村 建设规模: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526320 平方米,其中:绿化工程 417171 平方米,道路工程 58497 平方米,公厕、接待管理房等辅助建筑物占地面积 160 平方米,原有水系19305 平方米,开挖水系 3118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开挖水系、园区道路、景观桥、园林小品以及给排水、电力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 其他:本项目总投资为 1428.1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00.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1.95万元,基本预备费 105.79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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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土地整理、开挖水系、堰塘清淤、地形整理、园区生产路铺设、排灌沟开挖、苗木种植及养护、生产管理及设施用房建设、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和质量保修。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8月03日 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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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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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6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4.1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6月-2019年6月)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EPC总承包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内部职责分工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3.4.2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4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无不良行为及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可供查询的)。 3.4.5拟派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合理有效并符合相关规定,需提供五大员上岗证,其中安全员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班子需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可供查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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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6月15日至2019年0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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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08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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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1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拨款以合同价为基数,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合同金额的60%;剩余工程款分2年付清,分别按合同金额的20%、20%拨付;6.1.2履约保证金:根据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4日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公政规〔2018〕5号)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人应按中标合同总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存入县财政指定账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标人中标后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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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环节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公安县人民政府-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信息栏目内(www.gongan.gov.cn/jzga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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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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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