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EPC 总承包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经研究,公安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EPC 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商务评审“2.工程奖项”的评分标准修改成“监理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市政工程或绿化园林工程,下同)近 5 年获得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每项得6分;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黄鹤杯)或市政工程金、银奖,每项得3分。(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 的奖项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