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公安县长江岸线生态经济林项目(埠河段、杨家厂段)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公告3.1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完成过一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中业绩要求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完成过一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或者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设计业绩。”,前后要求不一致,具体以哪里为准,请明示。
回答: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中业绩要求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完成过一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或者投资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设计业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