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3%现修改为:合同总价的 5%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第10.7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2)根据荆政办发【2017】24号文要求,投标人属外来建筑企业的,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在公安县成立子公司,确保税源在公安县征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承诺书。(3)根据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4日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公政规〔2018〕5号)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人应按中标合同总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存入县财政指定账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标人中标后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格式作出了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文件,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为《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栏》(http:www.gongan.gov.cn)《湖北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www.hbbidcloud.com),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