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谷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HBGS-202212SZ-03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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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S-202212SZ-03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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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国风谷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 《关于中国风谷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广发改审批服务【2022】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创业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广水市创业创新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广水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南山村、南站村广悟大道旁 建设规模:1、场平工程:二期场地平整总面积合计273820.7平方米,场平挖土方197655.18立方米,挖石方311175.34立方米,爆破石方111999.69立方米,场平填方461027.83立方米,清表82146.21立方米。 2、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总用地面积66724平方米,涉及三条道路总长2887米,包含园区内创业大道(南段)、风谷一路、东河大道(南段),其中:东河大道(南段)长度1070米,红线宽25米,为城市主干路;创业大道(南段)长度830米,红线宽22米,为城市次干路;风谷一路长度987米,红线宽22米,为城市次干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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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变更出图、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整理移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全面负责。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批复的文件及确定的红线范围进行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进行现场服务、对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含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1-13 合同估算价:9849.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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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合同估算价:9849.72万元(设计费用168万元,工程费用8414.56万元,专项费用800万元,预备费467.16万元)。
2、投标人中标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按湖北省现行计价规范(2013版)、定额(2018版)及《湖北省广水市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等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土石方工程按本附表10.5.6条计价),经发包人审查确认后,送广水市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以评审后的总价为基数,道路部分下浮6%,以下浮后的总价确定建安工程费总价,此价为固定总价,除招标人设计变更外,此总价不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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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业绩良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必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5)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③拟派五大员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需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且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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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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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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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项 10.5.1 评定分离特别规定)。实行线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线下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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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bidcloud.cn)和广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shu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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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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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