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因系统问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2项显示不全,现补充为:
?设最高投标限价
1、报价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报价原则: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企业发展策略、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对项目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规定要求的报价,且本项目在设计、采购、建安工程费用是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建安费为依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模式。
3、报价方式:
3.1设计服务费
(1)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费由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所确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该工程总承包的建设特点、建设性质、市场行情以及自身经营状况予以自主报价,设计费计算基数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建安费为准。中标人所填报的设计服务费下浮比例在整个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将包干不做调整。
(2)投标人所填报的设计服务费下浮比例应包括为完成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各项设计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全部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单位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3)投标人应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性质、特点、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完成各项设计业务工作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设计工期的延长要求均将不被批准。
3.2 建安工程费
3.2.1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市场行情,并结合该项目对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款项支付等相关实质性要求,以及国家技术、经济规范及标准等规范(规则、定额)及其配套 (修改、调整、取费)文件的规定,对该项目的建安工程费采用下浮比例进行自主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计算基数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建安费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其所填报的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在整个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将包干不做调整。
3.2.2投标人在填报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时,应充分考虑到为完成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所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的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纳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利润、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排)降水费、特殊条件(地区)施工增加费、垂直运输费、脚手架工程费、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用、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点交及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垃圾清运)、联合试车配合费(若存在此类情形)、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若存在此类情形)、甲供材料(设备)现场保管费(若存在甲供材料的情形)、工程保险、费、规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市场波动风险以及政策性调整风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3.2.3人工、材料、设备采购价格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结算价格分别按各单位工程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格执行。
3.2.4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承包人自主采购,承包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4、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设计费和施工费分别采用百分比和下浮率进行报价。
4.1、备注: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的规定,计取工程勘测设计费,本次设计费投标报价按国家规定标准的50%作为最高上限,高于上限的作废标处理,采用百分比进行报价。(即投标人所报设计服务费下浮比例大于或等于50%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且百分号前的数值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以概算总额下浮12%作为最高限价,高于上限的作废标处理,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即投标人所报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大于或等于12%的报价为有效报价),且百分号前的数值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投标人本项目在设计、采购、建安工程费用是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建安费为结算依据,经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总投资不得超过立项批复投资额的110%。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