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备案编号:HBHA-202107GL-006001001
各投标人:
根据《红安县钓鱼台度假村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2.1款的规定,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2.2条规定,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出回复:
一、招标公告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路基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财务负责人、测量技术人员、安全员”为岗位名称,具体要求以该表中“最低资格要求”的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施工企业信誉要求里面 第3条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这个是要求单位必须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注册吗?
答:信誉要求第3条的要求,投标人需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承诺。如有相关处罚,如实告知;如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做出相关书面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提问:标书文件格式第101页信用等级评定状况里面也是公路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请问这个没有在公路网站注册的怎么填写?
答: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3.5.4条,本项目未对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作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中应结合自己的参评情况说明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的情况,如投标人未参与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定及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在“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中,填写“未参评”即可。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红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