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滩经合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提升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异议回复函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问,现整理答疑如下:
1、问:请问业主,本次报价是否按政策性文件省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厅头〔2021〕2263号) 文的通知调整?
答:人工单价执行(厅头〔2021〕2263号) 文的通知文件。
2、问:请问业主,本次报价是否按政策性文件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及关于印发《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7]222号)文的通知调整?
答:执行政策文件,不计取排污费。
3、我司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但由于我司未确定中标身份,对于后续中小企业的选择不严谨,且无法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分包。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和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可以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保证该项目如中标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执行。
答: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可以提供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