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清江口提水泵站工程第2标段更正公告
现对黄梅县清江口提水泵站工程第2标段(招标编号: HBHG-202108SL-021001002)做出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补充如下内容:
10.4.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进行收取 ;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支付时间: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费 。 |
其他事项不变。
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