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澄清公告
各投标申请人:
黄梅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工程(编号:HBHM-201907FJ-001001001)现作出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对此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因本项目特殊性,请各投标人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自拟本项目名称,勾选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投标文件延期说明: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1日 09时00分,保证金递交时间截止为2019年0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现延期为:2019年08月06日 09时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为2019年08月06日上午9:00。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招标人无法知晓现已报名的投标人,故不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本公告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说明。
黄梅县公安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