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建设项目(二次)补充公告
各投标申请人:
黄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建设项目(二次)现作出以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21页“6.4第11条要求”中提到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开标的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对此澄清如下:
本条将删除。
其它条款不变,特此声明。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招标人无法知晓现已报名的投标人,故不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本公告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和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即视为送达。
黄梅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