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分拣机配备工程答疑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有关于黄梅县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分拣机配备工程(HBHM-202304QG-001)澄清修改的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部分,现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审查条件同上,他事项不变!
2、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黄梅县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