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HBHZ-202112QG-005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黄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区推进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 黄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区推进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疑问事项一:招标文件中关于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设计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但未明确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指标要求,请问是否按湖北省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二级标准执行?(P12,1.3.3)
回复:本工程各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根据 DB42/1537—2019,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要求如下:
1、规模在 100m3/d(含)~50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一级标准。
2、规模在5m3/d(含)~10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根据出水排放去向,应执行对应的排放标准;
1)出水排入GB 3838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一级标准(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除外);
2)出水排入 GB 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二级标准;
3)出水排入小微水体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二级标准。
3、规模小于5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三级标准。
4、处理设施位于GB 3838地表水Ⅱ、Ⅲ类功能的湖泊保护区外围 500m、GB3838地表水Ⅱ、Ⅲ类功能的江河岸线外缘50m范围内,不区分规模和出水排放去向,水污染物排放应执行一级标准。
疑问事项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里面填写的是哪些人员,是否包含"八大员"?
回复:请投标人根据完成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人员。
疑问事项三:投标函附录里面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是不是投标时必须填写?(P135)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事项四:投标人报价的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进行报价。那么投标人在报价时是否需要按招标文件P141~P149中的表格分别进行填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另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投标一览表”一栏,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如下:
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投标响应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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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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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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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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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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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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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州区分局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