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工程项目发热门诊及传染病区改造、改扩建重症监护病区、改扩建手术室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HBSY-202011FJ-030003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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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011FJ-030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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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十堰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中医医院(丹江路1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069平方米,其中:1、发热门诊及传染病区改造,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2、改扩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3、改扩建手术室,建筑面积约1273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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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市中医医院传染病区改造-发热门诊及传染病区改造、改扩建重症监护病区(ICU)、改扩建手术室的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工程,求,优化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通过。2、施工范围包括: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发热门诊及传染病区改造、改扩建重症监护病区(ICU)、改扩建手术室的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净化、弱电、电梯及安装、外网和附属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同时配合医疗设备安装。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维保工作。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载明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1-15 合同估算价:170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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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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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3)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和类似施工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6)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7)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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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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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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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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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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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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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