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随县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随县片区一期)工程总承包(HBSX-202209SZ-011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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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209SZ-011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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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随县片区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随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随县发展改革局关于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随县片区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2]1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项目单位自筹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随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区域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新建大洪山水厂、黑龙口水厂两座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线,并对洪山镇、万和镇等乡镇镇区范围内共计160.51km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大洪山水厂:大洪山水厂(2.5万m3/d),取水泵船(取水流量0.304m3/s,平面尺寸24.2m×10.7m),输水管道单根长度199m(2根D426×9);黑龙口水厂:黑龙口水厂(0.4万m3/d),取水泵船(取水流量0.049m3/s,平面尺寸19.2m×9.2m),输水管道管道600m(D273×8);主管网铺设:管线平面总长度86.92km(De160~700mm)。新建高水位池1座、补氯间1座、加压泵站1座;镇区管网改造:管线总长度160.51km。本期工程供水范围包括万和镇、太白顶风景区、小林镇、草店镇、殷店镇(含天河口、岩子河)、吴山镇、万福店农场、唐县镇、尚市镇、洪山镇(含双河)、澴潭镇(含涢阳)、安居镇、均川镇、三里岗镇及厉山镇封江小集镇(含5个小集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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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随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随县片区一期)详勘、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档案文件管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档案信息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1-05 合同估算价:44543.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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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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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④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4)勘察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5)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6)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③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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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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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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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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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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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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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