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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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011GL-0510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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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燕矶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本项目高速公路部分起于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古楼园村,接大广高速公路,经幸福水库东、巴河岸西侧、在鄂海船厂处过江,经鄂州市燕矶镇松山村,止于鄂城区沙窝乡沙窝村,接武鄂高速公路,全长26.39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的六车道标准建设;城市快速路部分起自黄州区南湖街,对接江北一级公路,在巴河快速路前接上本项目过江通道,与高速公路共用跨长江桥梁,终点止于桥南上下层桥梁平面分离处,与鄂州市规划的城市快速路相接,全长9.379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四车道标准建设。高速公路部分与城市快速路部分合建段长8.018公里(其中跨江主桥采用主跨1860米钢桁梁悬索桥,双层桥面布置,上层高速公路,下层城市快速路)。本项目估算投资为125.61亿元,建设工期为54个月。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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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燕矶长江大桥及接线)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和监测;负责本项目通过环保调查及水土保持评估;项目环境、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对落实环保、水保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整改意见等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本项目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直至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JHSB-1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0。 合同估算价:26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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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服务期 2340 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 1620 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720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2021年10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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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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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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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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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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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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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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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的要求,承担水保技术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仅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即可。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本招标文件中线性工程是指铁路、公路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委托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同时应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4.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近5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本招标文件中线性工程是指铁路、公路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兼任环保监测分项负责人)、水保监测分析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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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