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团风段)、106国道团风竹林岗至方高坪段改建工程(第二期)项目团风境融资+施工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团风段)、106国道团风竹林岗至方高坪段改建工程(第二期)项目团风境融资+施工(HBTF-202301GL-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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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TF-202301GL-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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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团风段)、106国道团风竹林岗至方高坪段改建工程(第二期)项目团风境融资+施工已由黄冈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市交通运输局、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交建〔2022〕17号、黄发改审批〔2018〕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0.0%自筹资金:60.0%招标人为团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新洲区和团风县交界处、团风县境内 建设规模:(1)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团风段)路线起于团风县晏家塆,顺接347国道黄州陶店至团风举水河桥段终点,向西展线依次跨越举水河东大堤、举水河主航道、举水河西大堤,止于新洲区内园滩村刘大公路西侧,与347国道新洲段(内园滩至红岭段)顺接。路线全长2.519公里,其中团风段里程约1.429公里,新洲段里程约1.09公里,特大桥2.255公里/1座,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涵洞及路基1/100;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桥型布置。原则同意推荐的桥位、桥型方案。桥型为预应力砼预制小箱梁、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桥,桥梁总长2.255公里,航道桥跨布置为60+100+60米。其中团风段桥长1.165公里,新洲段桥长1.09公里。(2)106国道团风竹林岗至方高坪段改建工程该项目起于团风县和武汉市新洲区交界的团风县竹林岗,接G106新洲段,止于团风县方高坪镇,接G106方高坪至枣树店段一级公路。路线全长12.03公里,沿线新建中小桥梁190米/4座,涵洞43道。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米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鉴于106国道团风竹林岗至方高坪段改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全部工程分为两期分步实施,其中第一期工程为路线两端利用老路改建路段5.63公里,于2020年初启动建设,并于2022年8月份完工通车。剩余路段6.35公里为淋山河镇饶镇改线路段的建设,此段将作为该项目第二期工程与347国道举水河大桥项目团风段一并打包实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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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范围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②融资内容包含: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融资金额暂定3亿元。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预计为 2023年02 月(具体起始日期以施工监理人通知为准),建设期为 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保修期自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本项目融资(F)方案根据融资金额按施工进度的资金需要,经招标人批准后按时足额到位。项目交工验收后5年内支付融资金额。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22 合同估算价:4106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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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347 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团风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7049.1771万元;106 国道团风竹林岗至方高坪段改建工程(第二期)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016.81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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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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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1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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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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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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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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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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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独立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上述第 1条中的“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应不低于本项目融资资金筹措比例计算的折算值”,即如某成员单位融资资金筹措比例为A%,则其2021年末总资产应不低于5*A%亿元,2021年末净资产应不低2.5*A%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2020 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提供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融资意向书等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可叠加计算)
2、上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分别具备不低于按其融资资金筹措比例折算后的投融资能力”,即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融资资金筹措比例为 A%,则该单位投融资能力不低于3*A%亿元。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同一标段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但全部施工任务仅由一家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其他成员在该项目中仅承担投融资工作,该施工单位的业绩可予以认可,投标人应将该项目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任务分工)与业绩截图一同上传。 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4、“近 5 年”是指项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实际开工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之间。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B.信用等级评定状况表”)中如实填写2021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 3 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3 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C.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D.企业信用状况”); 6、投标人对以上第 5 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应提供养老保险资料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职称证等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