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 件:标段划分表
序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服务区
|
计划工期
|
1
|
DLGZ-1
|
新建变电站24座,完善配套电缆、土建、安装、调试工作
|
安陆服务区、汉十孝感服务区、随州服务区、装八寨服务区、汉川西服务、应城北服务区、孝昌服务区、枣阳服务区、平林服务区、长寿服务区、九里服务区、沧浪山服务区
|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2
|
DLGZ-2
|
新建变电站20座,完善配套电缆、土建、安装、调试工作
|
总路咀服务区、中馆驿服务区、红安服务区、龟峰山服务区、通城服务区、通山服务区、柘木东服务区、戴家场服务区、大王服务区、排市服务区
|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3
|
DLGZ-3
|
新建变电站18座,完善配套电缆、土建、安装、调试工作
|
野三关服务区、恩施服务区、沙道沟服务区、建始服务区、杉木坝服务区、沙洋服务区、积玉口服务区、杨家厂服务区、沙市服务区
|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附 录: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DLGZ-1
DLGZ-2
DLGZ-3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DLGZ-1
DLGZ-2
DLGZ-3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净利润均大于0;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DLGZ-1
DLGZ-2
DLGZ-3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5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8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施工项目。
|
注:1、提供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文件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应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4、“近5年”是指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6、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DLGZ-1、DLGZ-2、DLGZ-3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DLGZ-1、DLGZ-2、DLGZ-3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电力、电气、机电等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变电站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电力、电气、机电等相关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变电站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业绩最低要求、人员职务、姓名等信息)。
2、主要人员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3、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职称证、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5、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但未在标段编号在最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5
|
投标保证金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6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一)~(七)项、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多标段投标时)。
|
7
|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8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0
|
质量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1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12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
13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4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5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6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1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18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19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5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800Kva及以上的变电站施工项目。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应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投标人的业绩不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
|
20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净利润均大于0;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21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22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电力、电气、机电等相关专业);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变电站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电力、电气、机电等相关专业);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 万元的变电站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2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分项报价超过相应的分项最高限价。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