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葛洲坝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暂存库项目EPC(HBSZ-202208QG-00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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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Z-202208QG-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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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葛洲坝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暂存库项目EPC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审批【202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松滋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松滋市刘家场镇河田坪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988.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30.9平方米。新建原生垃圾暂存及处置车间,包括进厂卸料平台、原生垃圾暂存池、垃圾出料系统、渗滤液收集车间、除臭系统,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辅助设施。购置蓄热式焚烧炉系统一套,设计储存12000t原生垃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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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设计: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艺流程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解决设计技术问题、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B.施工: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C.采购:拟对生活垃圾暂存处置及输送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RTO除臭系统、备品备件及生产工器具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全部费用。D.其他部分:与该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自检、试运行、人员培训、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15 合同估算价:6542.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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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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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如有新资质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要求的施工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有新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根据松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招投标;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7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7日(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EPC公共建筑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人员要求: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
a.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b.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e.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f.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g.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h.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i.近3年未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问题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需由符合本项目相关规定的设计、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按要求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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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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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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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异议渠道:①招标人:松滋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松滋市乐乡大道162号/联系人:黄永军/电话:0716-6212467/邮政编码:434200②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旭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高成大道西段168号金融创新大厦1108室/联系人:刘双娇/电话:15392734721/邮政编码:434200(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建设路38号/联系人:赵磊/电话:0716-6226919/邮政编码:434200②综合监管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裴旭东/电话:0716-6315335/邮政编码:434200③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张伟/电 话:0716-6315331/邮政编码:43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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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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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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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