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补遗书(6)
项目编号:HBSJ-201905FJ-013003001
各投标人: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本招标文件补遗书(6)。
本招标文件补遗书(6)是对《湖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警种专业配套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招标文件补遗书(6)发生矛盾,以本招标文件补遗书(6)为准。
1、P79 d)设备功能要求“UPS采用模块化UPS产品,单机容量为 400KVA/500KVA/800KVA三种容量机型,为了保证产品的可靠性,投标人拟选用的模块化 UPS产品需有大规模应用案例”。
2、P79 d)设备功能要求“提供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中容量≥400kVA的UPS 案例,其中单项合同不小于100台,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UPS、精密空调采用的核心技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要求的,提供工信部网站相应说明材料。
4、投标人拟选用的数据中心动力环境监控系统(主要用于:数据中心基础设备管理、能效管理、智能运维等)通过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中心的认证。
要求修改以上四条。
答: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执行。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4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6日上午09:30,贵司的异议提出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日,经招标人研究:对本次提疑不予受理。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仍为2019年08月26日上午09:30。
招标人:湖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19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