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二次招标)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EPC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BQC-202205FJ-005001001),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其它要求中第2条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1)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条其它要求中第3条财务要求:(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0万元(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现变更为:“(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500万元(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蕲春县河西高新区小学(蕲春县实验小学河西分校)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