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城南大道建设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
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由于近年全国各地方社保和税务部门改革,存在部分地区社保征缴工作是由税务局负责,社保局不再出具社保证明。本工程是否提供由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即可?
答复如下:社保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单位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社保缴纳发票)。
问题2:请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关于荣誉打分的证明文件是否仅需提供工程获奖证明文件?
答复如下:提供工程获奖证明文件即可。
问题3:根据打分细则本工程承包人建议书不打分,是否可理解为“2.2.4(1)和(3)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的13条评分因素均应上传至承包人实施方案中?
答复如下:均上传至承包人实施方案中。
问题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1)和(3)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的评分因素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承包人建议书和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中目录要求不一致,请问本工程的“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编制是否以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因素为准,以此为目录编制“六、承包人建议书和七、承包人实施计划”?
答复如下:以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因素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