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蕙兰居安置房建设项目(1-19#楼及地下室工程)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答疑公告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关于随州高新区蕙兰居安置房建设项目(1-19#楼及地下室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3页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P4页3.2 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因招标文件只要求一项施工资质,且未明确指出联合体资质合格标准,例如我方联合体甲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乙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由甲牵头,乙提供资质及业绩的联合体投标,请问该联合体资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问题2:“招标文件P37页,评分标准中的财务状况”如我方为联合体投标,以提供哪一方的财务报告为准,例如甲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为8分,但资产负债率较高,乙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未达到8分,但资产负债率较低。这种情况下,是以联合体哪一方财务报告为准?还是双方财务报告取优评分?
答:如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表。评分标准中的财务状况评审,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财务状况表为准评分。
问题3:招标文件P3页中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的审查资料均予以认可。例如我方为联合体成员,甲为联合体牵头人,甲只提供了一个业绩,乙提供了项目经理两个业绩,公司四个业绩。那么甲乙双方提供的业绩是否叠加计算为企业五个业绩、项目经理两个业绩?
答:是
问题4: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近3年财务状况表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填写,那么评审标准如何考量?
答:如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表。评分标准中的财务状况评审,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财务状况表为准评分。
随州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