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东风汽车文旅产业园一期A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十堰东风汽车文旅产业园一期A区建筑工程(HBSY-202301FJ-001002001)施工招标文件相关疑问,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3.1 本标段招标要求”的“近五年完成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一项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和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博物馆或展览馆或科技馆或会展中心或体育馆或音乐厅或剧院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承接施工部分)”修改为“近五年完成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一项总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和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博物馆或展览馆或科技馆或产业园或会展中心或体育馆或音乐厅或剧院或纪念馆或文化宫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承接施工部分)”;同时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5.1类似项目”和“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业绩要求”作出相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随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一同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至2023年2月2日24:00。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2月20日9:0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十堰东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