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东风汽车文旅产业园一期A区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十堰东风汽车文旅产业园一期A区监理与相关服务(HBSY-202301FJ-00100100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其他要求”修改为“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10月-12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备查)”。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件/“9.1.8 监理人应对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具体要求包括”中“第(2)款”修改为“监理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的相关施工规范、标准、及施工承包合同中委托人的要求、委托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等,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规范标准对施工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地下室和屋面防水等的施工质量进行自检。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定时,应要求承包人提交现场自检原始记录和自检评定数据,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并提供自检原始记录和自检评定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如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没有提交自检原始记录,或原始记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下通过或默认了验收,监理单位应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次”。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十堰东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