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府河流域孔家畈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监理第三标段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JL-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曾都区府河流域孔家畈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第三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将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的“(3)”款修改为“(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单位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中须有2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缴费正常)。”
招标文件中其它地方涉及以上内容的同时做出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