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 (湖北部分)一期二标段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对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 (湖北部分)一期二标段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我方经研究并回复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市场信用信誉第六条守合同重信用,获得省级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下同)的得 2 分;获得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 1 分;其他情况得 0 分,因为我单位是安徽省企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以后就停止对省内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评选,一般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证书来代替,请问本次投标中是否可以用优秀企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来代替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回复:本次招标采用的是湖北省水利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在使用时不应擅自改变。
投标人自行考虑用其他证书代替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带来的风险。
2、随本次澄清答疑一起发布了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人在其他材料处下载,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一并阅读理解。如有类似一标段相关问题可参考一标段澄清答疑公告。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