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乡镇运动健身中心和村文化广场项目第三包第一次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十堰市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乡镇运动健身中心和村文化广场项目第三包于2019年09月1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条“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产品(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篮足一体式篮球架、移动式排羽球柱、智能健身驿站)的制造商,所投主要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且必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新国标要求,提供国家体育总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报告和NSCC认证证书”;现全部修改为“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产品(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篮足一体式篮球架、移动式排羽球柱、智能健身驿站)的制造商,所投主要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且必须在公告截止之日前通过NSCC认证”,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