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大悟)红叶景区建设绿化彩化采购种植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附件十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中,原内容为:“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以及第一次答疑澄清后的内容“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现统一更改为:“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澄清后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对您工作上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