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及加工项目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及加工项目(HBMC-202102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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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102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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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及加工项目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21181-30-03-0433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阎家河镇李家楼村 建设规模:麻城市金磊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及加工项目占地42亩,设置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三个独立区域。新建生产线3条商混站、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2座中控室、1栋办公楼、1栋宿舍。配套环保设施。具体如下:1、生产区主要建筑设施:场地硬化、搅拌楼、料场、输送带、沉淀池、蓄水池、维修间、洗车机及砂石分离系统,其中搅拌楼、料场、输送带拟建成全封闭式环保生产区等;2、生活区主要建筑设施:单身员工宿舍及倒班宿舍、食堂、浴室、卫生间等;3、办公区主要建筑设施:办公楼、实验室、门卫等;4、辅助设施:地磅、配电房、围墙、仓库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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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临水、临电、临时道路;本项目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后期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工作(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合同估算价8000万,其中包含设备采购,设备采购暂估价为2600万元,列为本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为不可竞争费。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5-20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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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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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 2018 年、201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不得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2.8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投资额在0.8 亿及以上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上述业绩即可);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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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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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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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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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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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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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