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石材产业园石井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107GL-03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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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107GL-03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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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石材产业园石井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1]9号、麻发改审批[2021]17号、麻发改审批[202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石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麻城石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中部(麻城)石材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麻城市石材产业园石井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石井路道路主体工程、基础配套工程以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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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麻城市石材产业园石井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石井路道路主体工程、基础配套工程以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9-30 合同估算价:4093.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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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勘察设计费上限 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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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6)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财务状况:(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且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③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的资格要求为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质检负责人(1 人):须具备有效的试验检测员或试验检测师执业资格,同时还应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 (注:① 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如有);②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 2021 年1 月 1 日至今为其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必须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承担。 (3)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分工向项目招标人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向项目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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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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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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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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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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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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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