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滨河新区10KV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010QG-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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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010QG-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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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滨河新区10KV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421181-47-03-0165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杜鹃大道以北,许家凉亭路以东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范围内的公共部分和住宅部分用电设计和施工,住宅面积103587.02平方米,商业面积:2890.88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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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麻城市滨河新区10KV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1-16 合同估算价:855.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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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 855.35万元 (其中设计费 10 万元),计划工期中包含设计工期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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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5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注:如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提供从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为同等有效),且提供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扫描件均视为有效,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注: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6)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扫描件均视为有效,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注: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提供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扫描件均视为有效,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且又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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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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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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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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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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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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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