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
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 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现修改为“3.1..........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700 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2.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5.1 类似项目:近五年完成过1一项..... 时间为准”,现修改为“近五年完成......(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3.原“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时间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完成......(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4.原“附表A-5资格评审记录表中5.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现修改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
5.招标文件中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投标人资格求:3.1..........,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修改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又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招标控制价和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次修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