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麻城市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HBMC-202107FJ-031001001)”澄清和更正公告
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变更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类似业绩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中,原“:投标人2018 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9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和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EPC)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交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必须为施工单位业绩。)”
现修改为:
“投标人 2017年1月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9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EPC)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交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必须为施工单位业绩。)”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计划开工日期现修改为“2021-08-28”。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的变更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施工项目业绩(8分)现修改为“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9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必须为施工单位业绩。)”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项目业绩(6分)现修改为“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或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49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必须为设计单位业绩。)”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荣誉(11分)现修改为“1、施工奖项:投标人2017年1月1 日至今承担的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工程奖项的每个得 2 分;获得地市级工程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注: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本条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企业提供方能得分)2.设计奖项:投标人2017年1月1 日至今承担的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注: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本条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设计的企业提供方能得分)”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修改为“ 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修改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五、涉及到上述问题的以此次发布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麻城市第二中学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