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石材产业园菊江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HBMC-202104GL-010001)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麻城市石材产业园菊江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HBMC-202104GL-010001)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合同估算价:3120.07 万元(其中施工费:3076.07 万元,勘察设计费:44 万元)”现修改为:“合同估算价:4175.68 万元(其中施工费:4131.68 万元,勘察设计费:44 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3.1(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3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现修改为:“3.1(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注:含联合体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31 万元 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4. 递交方式: 现金 |
现修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41 万元 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4. 递交方式: 现金 |
4、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2) |
2.项目管理人员 |
5分 |
①项目经理自2017 年 1 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 30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业绩的,且有项目法人对其工作的评价证明的得 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项目法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负责人获县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的2020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得 3分,以表彰文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
3.投标人业绩 |
10分 |
①投标人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有一项公路工程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设计业绩得2分,最高得 4 分。 ②投标人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有一项完成不少于 3000 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6分。 (注:含联合体业绩。其中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复印件 |
现修改为:
2.2.2 (2) |
2.项目管理人员 |
5分 |
①项目经理自2017 年 1 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 400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业绩的,且有项目法人对其工作的评价证明的得 2分。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项目法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负责人获县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的2020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得 3分,以表彰文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
3.投标人业绩 |
10分 |
①投标人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有一项公路工程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设计业绩得2分,最高得 4 分。 ②投标人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有一项完成不少于 4000 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6分。 (注:含联合体业绩。其中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复印件 |
6、现重新发布设计施工概算、项目平面图、具体以本次上传为准,详见附件。
7、投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5月16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8、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五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